强基础 促规范 提质效
——南漳法院执行局开展执行规范化暨执行业务培训会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案件的顺利执行完毕需要一个极为重要的前提,就是被执行人有明确、足额的可供执行财产。当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没有足额的财产可供执行时,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执行案件就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再继续恢复执行。
但,如何防止在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时出现标准过宽、管理缺位、被随意适用等问题?4月11日下午,南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负责人冯延寿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展开深度宣讲,执行局全体干警参与学习研讨,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冯延寿从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及要求、当事人权利保障与监督机制三方面,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满足的条件进行全面详细解读,以及终本后案件的管理、恢复执行条件等关键问题开展讨论。
通过进一步提升干警执行业务水平,不断规范执行工作、提升执行质效,确保每一个执行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全体执行干警认真聆听、积极讨论,对执行工作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更准确的把握。
随后,执行干警何呈龙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执行流程管理系统文书线上生成、线上签批、电子卷宗一键转档等,进一步推动无纸化办案模式,把电子卷宗深度应用驶入“快车道”。
会议还通报了近期执行工作情况,对执行质效、“荆楚雷霆2025”集中执行行动、执行信访、执行案款、执破融合等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并对下一阶段执行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执行局始终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组织执行干警每周五开展培训学习,探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助力全体干警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今后,南漳法院将继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执行业务培训,以培促执,努力提升执行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漳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1日